2024-09-19 18:06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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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看過摘要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》,納稅人不可直接申請修復以前年度的D級納稅評價結果,因其不再被當前系統(tǒng)應用。但特殊情況下,若當前年度即時評價判D后修復,且當前有效評價結果回退至上一年度時,可針對上一年度結果進行修復。這一規(guī)定體現了信用修復機制的靈活性和對特定情形的適應性。
答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》第三條明確指出,納稅人僅可對當前有效的D級納稅信用評價結果(包括因即時評價被判為D級的情況)申請修復。這意味著,對于以前年度的D級評價結果,由于它們已不再被當前系統(tǒng)應用,因此不能直接申請信用修復。
不過還存在一種特殊情況,即如果當前年度即時評價判D后修復,且當前有效的評價結果回退至上一年度評價結果時,納稅人可針對上一年度的評價結果提出修復申請。因此,直接申請以前年度的D級評價結果修復是不可行的,但可基于特定條件對上一年度結果進行修復。
答
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(guī)定,納稅人不能直接申請修復以前年度的D級納稅信用評價結果,因為這些結果已不再應用于當前評價系統(tǒng)。但如當前評價因修復而回溯至上一年度結果,可針對該上一年度結果申請修復。
答
納稅人僅能對當前有效、特別是即時評價中的D級結果進行修復。歷史年度的D級評價是不再影響當前信用修復流程的。但當前規(guī)定是,當前修復導致信用狀況回溯至上一年度,則上一年度的D級評價也可順勢修復。